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十大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十强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十强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指出,聚力做强重点数字产业,布局谋划前沿产业。深入开展虚拟现实“提质”工程,壮大虚拟现实整机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青岛)资源集聚能力。
以下为与虚拟现实相关的部分:
“十强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以“链长制”为总抓手,以“十大工程”为主路径,坚持市场主导、创新引领、龙头带动、开放合作,推动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全面扩量提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显著增强,全省信息技术产业营收年均增长10%以上,2024年、2025年分别突破2.2万亿元、2.4万亿元,努力打造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要集聚区、融合应用引领示范区和技术创新发展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聚力做强重点数字产业。
1.巩固延伸特色产业。深入开展集成电路“强芯”工程,支持整机企业开发适配一批配套芯片,推动晶圆制造项目量产,大力布局高端封测产业,发展EDA设计工具、专用设备等产品,加快形成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深入开展先进计算“固链”工程,加快算力装备、基础软件迭代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市围绕打印机等外设产品招引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深入开展数字终端“扩量”工程,提升高端化、绿色化家电生产能力,推动机器人研发生产,加快布局智慧安防、智慧医疗等新型终端产业。深入开展高端软件“铸魂”工程,加快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研发能力,培育一批鲁版软件“名品”和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入开展能源电子“聚能”工程,壮大光伏产业规模,大力开发储能锂离子、钠离子电池,支持有条件的市扩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及汽车电子模块、组件生产。深入开展新型电子材料“融链”工程,积极布局集成电路晶圆制造材料、新型显示基础材料、关键封装材料等领域,加快提升大尺寸硅片、碳化硅衬底产能。深入开展云服务大数据“融通”工程,大力培育云服务大数据创新产品,培优一批赋能应用平台,培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云服务和大数据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布局谋划前沿产业。深入开展空天信息“跃升”工程,加快建设东方航天港等重大载体,推动形成卫星核心器件生产制造和空天地信息一体化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赋智”工程,高标准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大模型产品。深入开展虚拟现实“提质”工程,壮大虚拟现实整机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青岛)资源集聚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聚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4.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瞄准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和基础环节,深入征集企业共性需求,定期发布攻关目录指南,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方式,依托省级科技计划每年实施信息技术创新重大项目20项以上,形成一批基础性、前沿性创新成果,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支持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承担国家重大产业创新专项,在支撑和服务全国大局中加快突破“卡脖子”难题。(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着力做强创新平台。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优势力量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推动省级科技创新工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等加大在重大创新平台的布局,以重大创新平台为纽带,支持龙头企业沿链集聚创新要素,加快实施靶向突破,全力填补产业链空白环节,攻关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加快自主生态培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信创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契机,支持搭建基于国产软硬件的研发平台和验证测试环境,开展集成适配、优化迁移。大力支持企业参与以自主可控芯片、操作系统为核心的国产生态建设和基于RISC-V等开源技术的项目开发、标准制定。深化信创产品在各行业的渗透应用,形成以市场牵引供给、以应用促进提升的良好发展格局,持续降低对外依赖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科技厅)
(三)聚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7.强化龙头城市引领。支持济南市软件产业提档升级,培育特色半导体、先进计算等重点产业链,积极布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量子信息、网络安全等新兴产业。支持青岛市集中力量做强集成电路产业,巩固扩大数字终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优势,创新培育人工智能、数字文化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形成全国领先的数字产业发展引领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8.培育特色化产业集群。推动龙头整机企业开放市场链、供应链、创新链,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协同发展性强的配套企业和生态伙伴,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雁阵形集群。深化省内产业合作,以智能终端、“新三样”等为重点,推动各市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高度集聚、协作紧密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入围省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的,省财政择优给予专项激励。(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9.建设高水平产业园区。支持各市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基础优势,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规律,找准目标定位,科学布局一批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化园区,积极争创中国软件名园等国家级园区。每年认定10家左右建设水平突出、发展成效明显的数字产业园区,营造具有比较优势的政策环境,全方位提升对前沿技术、优质企业、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聚力做强发展主体引擎。
10.打造一批优质企业。支持全国电子百强、软件百强企业积极开展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和产业链供应链主导力。以争创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软件企业为牵引,在“十大工程”关键节点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依托“小巨人”“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政策,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1.落地一批优势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市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加强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领域优势主体合作,积极吸引新增产能落地,推动产业向高端跃升。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的重大战略合作,积极吸引关联度高的业务布局落地,建设一批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夯实产业发展硬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2.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济南、青岛、烟台、德州等市晶圆制造、基础材料、显示模组、先进封测等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光伏、锂电池等领域,建设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引领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加力提速做大产业规模。建立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库,遴选100个标志性优质项目,在用地、能耗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聚力拓宽市场应用空间。
13.强化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发挥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政策作用,优化质量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信息技术产品形态和盈利模式创新,释放市场需求,提振消费活力。将“三首”创新产品应用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评价,扩大采购引导效应和应用规模。建设一批虚拟现实、元宇宙等应用体验中心,择优给予财政奖补,助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14.深度支撑数字化转型。围绕制造业、农业、服务业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需求,建强一批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发放创新券等方式,支持企业上云用脑。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降低中小企业转型成本。实施“工赋山东”行动,鼓励“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服务商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与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打造一批典型场景解决方案,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15.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在符合国家政策前提下,建设一批数据中心,优化全省算力布局。大力支持“千兆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骨干网络承载能力。加快5G网络全覆盖,对推动应用作用大、流量高的新建5G基站给予财政奖补,到2025年,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7万个,切实提高数字“新基建”对信息技术应用渗透扩散的支撑效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聚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16.深化“四链”融合互促。进一步发挥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机制作用,面向“十大工程”,形成标志性领军人才需求清单、技术攻关需求清单,推动与人才招引筹划、学科专业调整、科技工程谋划等精准对接,实现需求及时表达、有效响应。支持“链主”企业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深度联动,组建合作交流联盟,深化推进“四链”融合工作。(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17.推进产业融链固链。系统梳理全省骨干企业在整机设备、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每年举办多场次融链固链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有基础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提升配套能力、加快卡位入链,拓展与大企业供应链合作关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弹性韧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建设产业链促进机构。依托专业化社会组织,大力培育支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策划、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人才招引、市场拓展等活动,促进跨地域、跨行业、跨企业的沟通联系。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与国家行业协会组织沟通对接,为企业集聚全国产业链资源、嵌入全国产业链解决方案搭桥梁、做纽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聚力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19.扩大产业有效投资。支持济南、青岛等有基础的市积极争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基金投资。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设立总规模不少于100亿元的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各市设立一批项目基金、产业基金,持续增加资金总量,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0.加强人才智力保障。抓好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引育留用,加快推进“人才、平台、项目”团队一体化布局落地。制定紧缺人才目录,持续优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布局,每年支持引育高端人才不少于30名。完善信息技术学科,创新开展高等教育共同体、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建设,扩大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等培养规模,储备一批技术创新人才。支持重点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培养一批优秀产业人才。将数字就业纳入“稳就业”一揽子政策体系,增强数字劳动力供给。(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搭建高水平宣介平台。高标准举办世界工业互联网产业大会、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国际软件融合创新博览会、国际虚拟现实创新大会等产业对接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各项重大活动辐射范围,广泛展示全省产业发展成果,搭建双招双引、人才资本对接平台,充分集聚和利用国内外资源,赋能全省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链长制”一体推进,建立“链主”企业及骨干企业诉求“直通车”联系服务渠道,及时研究解决产业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推进机制,明确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构建有利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横向高效、纵向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大财税扶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宣贯,依法依规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根据新的产业形势,适时优化出台新的财政支持政策,形成多维度支撑保障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伙伴机制,精准增强产业融资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标杆引领,每年组织宣传推广一批优势市、县(市、区)、优秀企业和典型案例。支持省内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先进经验推广。积极开展各类交流观摩活动,推动典型经验“一地创新、多地复制”,营造支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健全监测评估。优化信息技术产业统计指标和监测办法,强化动态调整,完整准确反映各地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树立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鲜明导向,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发展合力,更好推动产业跨越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精品旅游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着力打造精致化旅游产品、提升精细化旅游服务、营造精美化旅游环境,2024年,全省接待国内游客达到8.6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超过1万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增长10%和12%;到2025年,培育100家领航型、300家骨干型、600家成长型文化和旅游企业,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旅游消费潜力充分释放,精品旅游产业实现从全面提振向高质量发展跃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旅游产业生态。
1.实施“百企领航”培育计划。引育一批综合性文旅企业集团,大力支持民营文旅企业发展,组建山东文旅企业联盟。2024年,新培育20家左右领航型、60家左右骨干型、80家左右成长型文旅企业。到2025年,文旅企业规模、效益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文旅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加快培育产业集群。推动精品旅游产业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发展。到2024年,现有80%以上的雁阵形集群营业收入实现百亿级跨越。2025年,加快培植千亿级文旅产业集群,打造山东文旅大产业集群发展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3.强化重点产业攻关。重点推进精品旅游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实施,加快传统产业科技赋能,组织开展文旅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打通产业链堵点。(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4.实施重大项目引领工程。推进文化“两创”、红色文旅、数字文旅、海洋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黄河文旅、生态旅游、文旅康养、基础设施等十大类重大项目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引领示范作用强、社会经济效益好的标志性文旅项目,重大文旅项目年均投资5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5.加强项目策划储备推介。推动精品旅游产业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做强“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活动品牌,组织开展文旅项目推介、企业对接洽谈等活动,加大项目招引力度。(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6.建立项目有效融资平台。落实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深化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发挥鲁担文旅贷、文旅振兴贷等系列金融服务产品作用。通过财金协同联动方式,推动更多的文旅企业、文旅项目在融资方面取得实质突破。(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三)实施旅游产品升级工程。
7.实施景区焕新工程。以营造新消费场景为重点,推动旅游景区产品迭代升级。持续抓好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动态管理。2024年,新评定8家左右4A级旅游景区。到2025年,景区品质全面提升,体验场景更加丰富,文化旅游内涵更加突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8.实施“乐宿山东”提升行动。推动星级旅游饭店、星级旅游民宿、好客山东精品酒店等评定工作,召开全省智慧化酒店建设现场推进会,打造智慧化酒店样板,不断丰富高品质旅游住宿供给。建成一批旅游民宿集聚区。2024年,新培育不少于10个省旅游民宿集聚区,星级饭店达到50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达到45家。到2025年,星级饭店达到60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达到5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9.完善“快进慢游”交通网络。加快旅游风景道建设,出台省级旅游风景道建设标准,提升打造一批省级旅游风景道。(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
(四)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0.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深化“乡村好时节”品牌内涵,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精品文旅名镇、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工作,不断增强乡村旅游发展活力。2024年,新培育20个省精品文旅名镇,40个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到2025年,持续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
11.推进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完善休闲度假旅游体系,一体推进沿黄渤海文化体验廊道建设,打造国内最长的温带海滨休闲度假连绵带,推动全省海洋旅游发展提速、品质提升、市场扩容。到2025年,海洋旅游目的地建设明显提速,国际著名休闲度假黄金海岸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山东海事局)
12.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全力打造“好客山东 见识齐鲁”研学旅行品牌,形成以“孔孟故里”(儒家文化)、“稷下学宫”(齐文化)、“蒙山沂水”(红色文化)、“黄河入海”(黄河文化)为支撑的研学旅行地标品牌矩阵。到2025年,推出“见识齐鲁”研学旅行品牌形象标识体系、研学旅行课堂、主题线路等,将“见识齐鲁”打造成为“好客山东”引领下的专项旅游品牌。(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3.加快推进旅游跨界融合。推动发展康养旅游、生态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等跨界融合业态,新推出一批康养旅游基地、省级生态旅游区、省级工业旅游基地。推动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一体开展,鼓励支持各地承办、引进高水平体育赛事,发展“赛事+旅游”业态,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变赛事流量为消费增量。(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体育局)
(五)大力促进文旅消费。
14.拓展城市消费空间。大力发展城市休闲旅游,2024年推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不少于10家。充分发挥现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城市提质扩容。(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5.大力发展夜间旅游。实施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夜间文旅消费品质,加快培育一批旅游演艺、沉浸式体验等项目。2024年,评选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20家左右。2025年,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品质进一步提升,服务不断丰富,规模持续扩大。(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6.拓展数字文旅消费空间。推动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文旅产业领域的应用,加快推动“泰山日出”、“黄河入海”、“琅琊风云”、微山湖文旅岛等沉浸式体验项目建设。举办第二届山东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打造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数字化转型文旅企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7.丰富文旅消费产品。整合“山东手造”“山东有礼”“老字号”等产品,推出旅游必购品大礼包。深化实施“山东手造”工程,扶持手造企业发展。2024年,推出第二批“山东手造”区域公共品牌20个、重点企业20家。到2025年,累计培育打造“山东手造”区域公共品牌50个、重点企业50家。(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六)强化“好客山东”品牌影响力。
18.创新文旅宣传推介。加强主流媒体、自媒体全方位宣传,办好“沿着黄河遇见海”“好客山东贺年会”等品牌活动,实施“引客入鲁”计划,做好国内主要客源地和沿黄省份推介交流,不断提升“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美誉度。(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9.扩大重大文旅活动展会拉动效应。办好山东旅游发展大会、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等品牌节会活动,构建四季不断、近悦远来活动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创新入境旅游产品和线路,整合谋划推出更多广受入境游客欢迎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入境旅游线路的开发力度。面向主要入境客源国家和地区举办“孔子家乡 好客山东”推广活动,对外擦亮“孔子家乡 好客山东”文旅品牌。办好2024山东国际入境旅行商大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协同联动,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分析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落实政策支持。开展文旅企业“服务月”活动,打通政策落实堵点,深化政企银合作,继续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REITs等政策工具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推广。强化用地保障,积极推动盘活存量土地支持旅游设施建设。(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三)创新激励政策。制定“文旅强县”评价标准,适时开展“文旅强县”评价激励。开展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项目观摩,选树一批文旅产业发展典型县(市、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
新兴消费扩容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围绕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服务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的消费热点,推动新兴消费扩容提质,全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升,新兴消费对扩内需、稳增长的引擎作用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智能消费规模。研究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消费级无人机、柔性显示屏等智能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培育开发一批动漫、电竞、云展览、云直播等数字化体验产品,积极发展智能产品新兴消费场景,以壮大数字消费为突破口引领消费升级。支持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无人商店、智慧书店、智慧餐厅等,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一体化、全场景家居消费解决方案,促进智能家居产品消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全息投影、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文旅、教育、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每年遴选不少于5个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两年培育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100个以上,打造100个以上信息技术创新解决方案和典型案例,推动全省信息技术服务规模年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三)大力发展直播电商。联合重点直播平台,围绕山东特色产业,建设培育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和直播电商企业,开展“山东籍主播带山东好品”直播专场活动,组织“好品山东·商行天下”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百县千企万品上直播活动,开展山东好品选品会,对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给予平台流量、金融服务、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等支持,推动直播电商快速发展。(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四)加快培育数字文旅。持续推动全省智慧文旅建设、发展和运营,完善“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功能,满足和提升游客“吃住行游娱购”需求。举办山东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征集遴选一批沉浸式、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剧本娱乐等优秀成果,打造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数字化转型文旅企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支持发展数字体育。完善提升智慧体育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户外休闲运动与传媒融合发展,开发数字转播、网络竞技、VR互动等新业态、新场景,推动体育休闲消费升级。支持体育企业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开发智能运动装备产品和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牵头单位:省体育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拓展医养服务消费。加快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培育打造为老服务新场景。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延伸服务,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领域,更好满足差异化、个性化养老需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七)加快推进在线教育。深入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强化教育云网融合应用,实现千兆教育专网普遍覆盖,建设各类智慧课堂、在线开放课堂,推动优质教学资源跨区域共享。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建成“三个课堂”应用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八)培育“国潮”消费热点。组织举办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暨老字号品牌发展高峰论坛、山东老字号暨非遗年货节等活动,开展“老字号中华行”,培育发展“新字号”,打造更多展现齐鲁文化底蕴的特色国货精品。引导国货“潮品”主动触网,培育“国潮”线上消费新增长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九)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加大绿色消费宣传推广力度,总结推出一批城市和企业绿色消费典型案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有条件的市对居民购买绿色家电、绿色家具、绿色建材等绿色家居产品给予支持。持续开展“绿色饭店”建设活动,推动全省餐饮业绿色、集约发展。(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深挖品质消费潜力。鼓励各市顺应消费结构、需求变化,建设商旅文体融合互通、休闲娱乐业态丰富的消费商圈,引进消费场景新、业态模式优的商业设施,打造富有齐鲁特色的夜间消费场景。引导省内企业打造特色品牌,持续增加优质消费供给,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推进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促进消费工作机制作用,推动新兴消费发展。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指导,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支持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等新经济规范发展。推广“齐鲁电商贷”业务,为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三)强化督导落实。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快推进新兴消费领域项目建设,压实各部门促进消费的工作责任,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